各区县人民政府,示范区管委会,市直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,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,我市按照转变政府职能、深化简政放权、创新监管方式,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,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,参照《自治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》,结合我市实际,从开办企业、办理施工许可、获得水电气暖、办理不动产登记、信贷、纳税、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、降成本等八个方面和营商环境监测评价、强化督查考核两个方面,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、压缩办理时限、提高办事效率、夯实主体责任,制定《吐鲁番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》,包括《吐鲁番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》《吐鲁番市简化建设工程项目办理程序行动方案》《吐鲁番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》《吐鲁番市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》《吐鲁番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》、《吐鲁番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》《吐鲁番市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》《吐鲁番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》《吐鲁番市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》《吐鲁番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》10个行动方案。
《吐鲁番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
2018年7月17日